在今夜訴說著的熱淚裡 猶見你微笑的容顏
April 6, 2005, Wednesday
[轉]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
轉載自維基百科Open in new window in englishOpen in new window 京都議定書(或譯「京都協議書」)全稱為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。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第三次會議制定的。 京都議定書規定工業化國家要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,減少全球氣候變暖和海平面上升的危險。相對於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全世界總體排放要減少5.2%,包括6種氣體,二氧化碳、甲烷、氮氧化物、氟利昂(氟氯碳化物)等。到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間,歐盟國家應減少8%,美國應減少7%,日本6%,俄羅斯0%,澳大利亞可以增加排放8%,冰島增加10%。各個國家之間可以互相購買排放指標,也可以以增加森林面積吸收二氧化碳的方式按一定計算方法抵消。
截至2002年2月,已經有104個國家批准了京都議定書,代表了全世界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43.9%。 在京都議定書的談判之前,美國參議院就以59票對零票通過了一個決議,要求美國政府不得簽字同意任何「不同等對待發展中國家和工業化國家的,有具體目標和時間限制的條約」,因為這會「對美國經濟產生嚴重的危害」。但參加談判的副總統戈爾仍然簽了字;但考慮到參議院不會通過,柯林頓總統沒有批准議定書。現總統布希說他不會批准,因為中國這個全世界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沒有被限制減少量,他說:「這是一個需要全世界付出100%努力的問題,美國還要在對付氣候變化的問題中擔任領導地位,但不願意被什麼需要承擔義務的條約束縛。」他于2001年3月宣佈美國單方面退出京都議定書。為此綠色和平組織從阿根廷中部水災地區運來11噸水噴撒到美國駐阿根廷大使館中,以示抗議。 美國保護自然資源委員會於2001年6月的報告中指出:「由於從煤改為清潔能源,並加強能源利用效率,到1997年中國已經削減了17%的二氧化碳排放量。」美國沒有確認協議,令公約遲遲未能落實。 在美國的影響下,澳大利亞也沒有批准京都議定書。 經過近8年爭拗後,京都議定書終獲得120多個國家確認履行公約,包括俄羅斯於2004年11月接納後,終使議定書能在2005年2月16日起正式生效,大部分工業國家均承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,但美國和澳洲仍拒絕簽署確認。支持者歡慶這個猶如地球救生索的計畫實施,但反對的美國與澳洲卻認為,這猶如對經濟上了緊箍咒。全球各地的環保分子計劃舉行示威,抗議美國等「污染大國」拒絕確認條約。亞洲開發銀行同時表示將提供更多資金,以協助其會員國實行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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